大家都听说过中文很难是因为需要掌握巨量的汉字,这一点千真万确。好多畅销书和文章中淡化了这一困难,说什么“尽管中文拥有(10000,25000,或者50000。来,您选个数字)个不同的汉字,你其实只需要学习大约2000个就能读报了”。这是瞎掰。我学习了2000个汉字的时候并不能顺利地读报。我常常每看一行就得查几个字,之后还得冥思苦想文章的意思。(我假定读报中“读”的意思是“阅读并且能基本理解文章意思,而不需要查几十个字先”,不然的话这个说法就没什么好讨论的了。)
这个神话广泛流传,主要因为当考虑出现频率时,任何报纸中超过95%的汉字都是在最常用的2000个汉字之中。但这样的数字并没告诉你其实还有非常多的由这些熟悉的汉字组成的陌生词汇。(比如说,在英文中知道“up”和“tight”并不意味着你也知道“uptight”的意思。)(译者注:猜猜看uptight什么意思?)而且,所有学过任何语言的人都知道,你常常明白每个词儿的意思,但就是不懂整段文字的含义。阅读理解可不是整明白一大堆词儿的意思就行了,你还得搞清楚这些词儿和其他词汇在很多不同语境中如何结合使用。此外,很明显,即使你认识一段话里95%的汉字,剩下的5%也常常恰好是理解文章最需要的部分。一个非英语母语的人读到“JACUZZIS FOUND EFFECTIVE IN TREATING PHLEBITIS”这条新闻标题时如果不知道什么是“Jacuzzi”或“phlebitis”,那他也基本上搞不清这句话什么意思。(译者:jacuzzi是一种按摩式浴缸;phlebitis则是静脉炎。)
阅读的困难在学习中国的圈子里是个恼人的问题。我们汉学家们中有多少人敢在大家面前站出来,大声阅读一段随机挑选的文字呢?然而自卑情结或是怕丢脸的心理让很多教师和学生不自觉的变成了某种无言的共犯:每个人都假装好像学习四年中文之后,勤奋的学生就应该能飕飕地阅读从孔子到鲁迅的任何作品,只是偶尔停下来查一些烦人的低频率汉字(当然,用的还得是中中字典)。其他一些人呢,当然对困难的存在就更诚实些。有一天一个学了中文十年以上的同学跟我说,“我的研究被一个问题阻碍着,那就是我还是不能阅读中文。读两三页书要花掉我好几个小时,而我甚至不能略读来节省些时间。”要是一个学了十年,比如说,法国文学的学生这么承认,那可真是令人惊讶。然而我在同侪中常听到此类评论(至少在那些放松的时候是这样,比如喝了太多青岛啤酒,开始哀叹论文的工作进度多么缓慢……)
我一个老师曾经跟我说了个他和一个同事会玩的游戏:他们在亚洲图书馆的中国区里随机从书架上抽一本书,看谁先搞懂这本书在讲什么。所有在东亚文学作品集上花过工夫的人都可以证明,这个游戏的确相当难,更不必提真正阅读整本书。这样的状况真是令那些迫不及待要在中国文学的宝库中大快朵颐的学生们伤心沮丧,头几年他们只能靠乏味的罐装教材,讲义和小心剪辑过的开胃小文章度日……
对比一般常见的西方语言,差别非常明显。 只学了一年法语,我就能阅读很多东西了。我浏览了大致的小说名作,萨特的《La nausée》,伏尔泰的《Candide》,卡缪的《L’étranger》,还有数不清的报纸,杂志,漫画,等等。花了不少工夫,不过却不怎么痛苦:我用到的只是一本好字典和一本旧货市场上买来的破旧不堪的语法书。
这种“扔到水里学游泳”的方法就是不适用于中文。在学了中文三年的时候,我还没读过一本完整的小说。我发现那读起来实在太难,太慢,毫无收获可言。报纸那时候也还是令人畏惧。那时候我读篇文章恨不得每十个字就得查个字典。看一遍人民日报的头版,连一个标题也“解密”不了,这种事儿也一点儿不少见。当时有个人推荐我看《红楼梦》还送我一套漂亮的三卷版。我只能笑…… 它现在还躺在我的书架上呢,得意洋洋地对我露出胜利者的微笑。只有前二十几页涂满了潦草的笔记和问号,其他部分则是清爽洁净的处女地。学了中文六年之后,我仍然没有达到能不借助英文翻译阅读它的水平。(阅读它,我当然是指的阅读取乐。我估计如果谁拿把枪指着我脑袋然后手里扔本字典,我也能想法儿读下来它吧吧。)在一开始的阶段就冲进中文的浩瀚海洋,这种做法不但有勇无谋,而且适得其反。如同George Kennedy写的,“记忆一个中文(象形)字比学习一个欧洲语言词汇难上如此之多,以至于严格地节约精神力是必须的。”这其实还是低估了难度。(在中文的海洋中)被淹没的风险非常大,所以学生最好还是先在浅谈涉水中多花点时间,再考虑前往深处。
好像这些还不够糟似的,中文书写另一个发指的特点是居然有两套系统(幸好,有部分重叠):台湾和香港仍在使用的繁体字,和大陆在五六十年代开始使用的简体字。所有学中文的外国学生多少都被迫要学习两种体系,因为他们常常遇到分别来自两个中文系统的教学材料。这无疑给已经不堪重负的学生们压上最后一根稻草,于是他们这时都很乐意跟西西弗斯交换角色。(译者注:西西弗斯,希腊神话中被迫不断推石头上山的那位。)不过既然中国人自己从来不会同时精通简繁体,外国人最终只注重学习其中一种也完全没什么可丢脸的。事实上,当你认真权衡之后,完全放弃中文也没什么可丢脸的……
2. 因为中文没有按照常识使用字母
为了进一步解释为什么中文书写系统如此之难,也许应该先说清楚为什么英语那么简单。想象一个普通的成年中国人决定学习英文时面对的任务吧。要掌握这个书写系统需要什么技能呢?很简单,26个字母而已(当然是大小写,再加上一些书写方式和变体。还有引号,分号,破折号,括号等等,这些中国人自己也用的。)这些字母怎么书写?从左到右,水平书写。保留空格来分开各词。先不考虑拼写的问题,这个中国人学习这些英文书写系统的各个要素需要多久?也许只要一两天吧。
现在再看看另一个决定学习中文的美国大学生。要掌握中文书写系统需要什么呢?完全没有和字母对应的东西,虽然汉字里会重复出现一些构件。这些构件有多少个?别问我。就跟所有关于中文的问题一样,这个问题的答案也是繁复而无迹可寻 ,令人不满。它取决于你如何定义“构件”,以及很多其他冗长的细节问题。这么说吧,有很多个,比26个拉丁字母多多了。那么,这些构件如何组成汉字呢?嘛,你说吧,可以从左到右加到别的构件身上,也可以从右至左,或者从上到下,或者包围起别的构件,或者钻进别的构件里……怎样都有可能。而在这些空间组合过程中,这些构件们或变平,或延伸,或压扁,或缩短,总之会扭曲到能够符合所有汉字应满足的方块区域为止。换句话说,中文汉字的构件们是在二维上排列,而不是字母系统的简单明了的一维。
OK,先不考虑优雅的要求,一个西方人要学中文多久,才能看到一个新字的时候至少知道怎么动笔写出一个差不多的模仿来?难说,不过我估计平均的学习者要花几个月的努力来掌握基本功。要是个从来不擅长图画课的笨手脚的家伙,也许要一年或更多。有这个时间,那个同时学习英文的中国人已经学会了书写英文花体,而且还有空读读Moby Dick,或者至少是Strunk&White。
(译者注:Moby Dick即《白鲸记》,赫尔曼·梅尔维尔发表于1851年的小说,“被视为美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小说之一”;Strunk&White又名The Elements of Style,即《英文写作指南》,著名的写作指导工具书。)
这不是什么新鲜事,我知道的:字母学起来很容易。我认识的中国人学过几年英文后常常能写出一手跟美国人无法区别的书法。另一方面,只有很少的美国人能够写出自然一点的,至少是比一个笨拙的三年级小孩要好点的中文书法。就算中文其他都不难,光是学习写汉字的难度就足以把中文放进“难学语言”的陈列室里了。